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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27 | 點閱數: 135
主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 110 年 8 月 24 日至 110 年 9 月 6 日繼續維持二級警戒,部分場域開放並加強防疫管制措施,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請協助轉知公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6496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27 | 點閱數: 269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8 日臺教人(三)字第 1100108668D 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修正重點摘述如下(詳參附件): (一)刪除育嬰留職停薪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之規定;將照顧三足歲以下孫子女納入得申請留職停薪情事(修正條文第 4 條) (二)修正留職停薪教師於寒、暑假復職,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始得以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開學後留職停薪,及其認定有疑義時之處理程序。(修正條文第 5 條) (三)修正提前復職或延長留職停薪者,應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及其認定有疑義時之處理程序。(...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27 | 點閱數: 147
主旨:銓敘部令釋以,自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所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時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24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7773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銓敘部令影本各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27 | 點閱數: 328
主旨:函轉銓敘部民國 110 年 8 月 18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781671 號令,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18 日部法一字第 11053781672 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一份。 二、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三、公營事業機構得指派所屬公務員與其他公民營事業、團體或個人合作從事商業活動,並將相關收益分潤予所屬公務員;行政機關(構)與其他公民營事業、團體或個人合作,得指派所屬公務員從事非營利性公益活動,並接受指定...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24 | 點閱數: 134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 110 年 7 月 30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 14 條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以及銓敘部依該條文授權訂定之公務人員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具體事實表各 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8 月 17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730221 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24 | 點閱數: 240
一、當然委員:康○真主任、蔡○蓁人事管理員。 二、票選委員:李○昇老師、鄧○澤組長、林○妙老師。 三、聘期自 110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止。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24 | 點閱數: 342
一、當然委員:何○文校長、家長會長。 二、票選委員:李○昇老師、廖○菁老師、洪○芳老師。 三、聘期自 110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止。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24 | 點閱數: 237
一、當然委員:陳○澄主任、張○婷教保員 二、指定委員:楊○章主任、康○真主任、鄧○澤組長。 三、聘期自 110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1 日止。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03 | 點閱數: 165
主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2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88502B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88502E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發布令影本、修正法規條文、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8-03 | 點閱數: 1226
主旨:轉知有關學校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以下簡稱校事會議)啟動調查作業,依教師法第 30 條不得申請介聘之規定,其中「尚在調查、解聘或不續聘處理程序中」定義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2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73939 號函辦理。 二、經查教師法第 30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介聘:一、有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尚在調查、解聘或不續聘處理程序中。二、有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情形,尚在調查、停聘處理程序中或停聘期間。三、有第二十七條第...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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