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列表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23 | 點閱數: 144
主旨:自 110 年度起,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具休假資格者,除應休畢 10 日外之休假,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者,得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增加 2 日,最高不得超過 13 日,請查照。 說明: 一、另考量醫護人員本年工作量,本( 110 )年度衛生局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未休假加班費請領日數增加 3 日,最高不得超過 14 日。 二、本府警察局、消防局所屬警消人員,因業務性質特殊,除應休畢 10 日之外,未休假加班費及休假補助費覈實核發。 三、本( 110 )年度以不增加人事費為原則,在原有編列預算內支應。 四、本府所屬學校教師兼行政人員,自 110 學年度起實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23 | 點閱數: 176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於 COVID-19 防疫期間,因疫情嚴峻致無法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相關規定詳如附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7 月 12 日部法二字第 110536660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15 | 點閱數: 151
主旨:有關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 110 年 7 月 26 日,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請依教育部函釋(如附件)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85940 號函辦理。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15 | 點閱數: 117
主旨:配合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 2 條修正規定已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彈性,並自 110 年 7 月 1 日施行,爰勞動部相關函釋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9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00084355 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15 | 點閱數: 208
主旨:因應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停止學生(學童)到園(班)期間,有關各機關(構)人員於該期間照顧子女需求之請假規定,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市府 110 年 7 月 7 日府人考字第 1100806139 號函辦理。 二、檢附市府來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15 | 點閱數: 198
主旨: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參加取得執業資格之相關訓練,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認定為得申請留職停薪之情事,銓敘部歷年相關解釋與兩院會銜令未合部分均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7 月 6 日部銓四字第 1105364648 號函辦理;本府 110 年 7 月 2 日府人力字第 1100796586 號書函諒達。 二、旨揭情事,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 110 年 6 月 29 日以考臺組貳ㄧ字第 11000043021 號、院授人培字第 11000015392 號令會銜發布。 三、檢附前揭銓敘部原函影本、考試院與行政院會銜發布令影本各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15 | 點閱數: 285
主旨:公務人員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錄取或及格,參加取得執業資格之相關訓練,認定為得申請留職停薪之情事,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 110 年 6 月 29 日考臺組貳ㄧ字第 11000043021 號、院授人培字第 11000015392 號令會銜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6 月 29 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23672 號函辦理。 二、考量專技執業證照之取得,應在強化人員對機關業務之處理能力,且應兼顧機關業務正常運作。是以,各機關依旨揭規定考量業務運作及個案實際情況時,宜審酌該專技執業證照與「機關業務或現任職務間有高度關聯性」。 三、檢附前揭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考試院與...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15 | 點閱數: 122
主旨:轉勞動部函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於法定產檢假修正為 7 日前,就所僱用之懷孕勞工宜給予第 6 日、第 7 日有薪產檢假,相關規定詳如附書函,請查照辦理。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6 月 28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4976 號書函轉准勞動部勞動條 4 字第 110013052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7-15 | 點閱數: 177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業於 110 年 6 月 30 日訂定發布「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並自 110 年 7 月 1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 110 年 6 月 30 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給字第 11040006462 號函辦理,並檢送發布令、行政規則、總說明、逐點說明、及前揭函影本各 1 份。
公告 康韶真 - 教導處 | 2021-07-06 | 點閱數: 184
110 學年度公開授課計畫   http://course.tn.edu.tw/public.aspx?sch=114738 &year=110
:::

不迷小紅書 青春不迷途

站內搜尋

行動 QR Code

請掃此 QR Code 可連至此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