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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康韶真 - 教導處 | 2021-07-06 | 點閱數: 205
訪客 - 總務處 | 2021-07-02 | 點閱數: 213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6 月 8 日府消管字第 1100693802 號函辦理。 二、每年颱風季前及國家防災日時,藉由實體賣場及網路平臺設置「防颱專區」或「防災專區」,加強民眾落實防災各項準備,落實自主防災準備。
訪客 - 總務處 | 2021-07-02 | 點閱數: 231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6 月 8 日府消管字第 1100693802 號函辦理。 二、每年颱風季前及國家防災日時,藉由實體賣場及網路平臺設置「防颱專區」或「防災專區」,加強民眾落實防災各項準備,落實自主防災準備。
公告 康韶真 - 教導處 | 2021-06-30 | 點閱數: 206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6-28 | 點閱數: 172
考選部訊息: 110 年公務人員高考一級暨二級考試自 110 年 7 月 16 日至 26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c.moex.gov.tw/main/home/wfrmHome.aspx 查詢。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6-28 | 點閱數: 336
主旨:轉知教育部 86 年 3 月 28 日台(86)人(一)字第 86030517 號函、 86 年 6 月 5 日台(86)人(一)字第 86054323 號函、 88 年 10 月 6 日台(88)人(一)字第 88111715 號書函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88 年 9 月 13 日八八教中(人)字第 88530297 號書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8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061961 號函辦理。 二、查教師法第 14 條至第 16 條、第 18 條、第 22 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教評會)設置辦法第 8 條,均明文規定教評會審議教師之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案件之決議比例。 三、次查教評會設置辦法第 3...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6-28 | 點閱數: 493
主旨:為簡化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並強化本府各機關考核管理權責,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使各機關對於所屬涉嫌刑事案件人員即時予以課責,明定事證明確經檢察官起訴或經任一審級法院判決有罪即應由服務機關本權責審究行政責任。 (二)基於任免與獎懲核辦權責一致性,明定停職、復職及專案考績以外之免職案件由任免權責機關核辦。 (三)配合實務作業,明定一次記二大功(過)專案考績應層報本府核辦。 (四)基於任免、年度考績、平時考核權責一致性,修正區長之獎懲作業應由區公所報由民政局層報本府核辦。 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6-28 | 點閱數: 500
主旨:行政院為落實「0-6 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本( 110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軍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措施(加發 2 成薪),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0 年 6 月 21 日院授人給字第 1104000594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二、為建構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於本年 5 月 6 日院會提出「少子女化對策-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政策,其中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下簡稱育嬰留停津貼)由現行 6 成薪提高至 8 成薪,外加之 2 成薪並由中央全額負擔,軍公教人員亦一體適用。 三、為落實前開政策,自本年 7 月 1 日起,依「軍人保險條例」第 16 條之 1 及「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35 條等規定請領育嬰留停津貼有案之被保...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6-28 | 點閱數: 288
主旨:有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防疫需要,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申請防疫照顧假及因應措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培訓委員會 110 年 6 月 18 日公訓字第 110000588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正額錄取者,按錄取類科,依序分配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證書,依序分發任用。……」次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練辦法)第 31 條規定:「(第 1 項)受訓人員在實務訓練期間,得請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娩假、流產假及休假日數應按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未滿半日者...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顏伯霖 - 人事室 | 2021-06-28 | 點閱數: 128
主旨:「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 2 條、第 9 條條文業經勞動部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6 月 11 日總處培字第 1100024428 號書函轉准勞動部 110 年 6 月 4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00130433E 號函辦理,並檢附勞動部原函及發布令(含修正條文)等影本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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