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5 年 4 月 13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50314621 號函(諒達)暨本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115 年第一次網絡聯繫會議決議辦理。
二、請各校依據本局提供之「學校查獲電子煙之煙油檢驗流程」圖卡,公告於學校官方網站或社群媒體,並截圖至藥物濫用宣導成果表。
三、其他宣導重點:
(一)慎防新興毒品:如毒糖果、毒咖啡、毒貼紙……等,避免學生誤食。
(二)慎防不良宮廟或團體吸收:學校需與宮廟及陣頭建立聯繫資訊,避免學生滯留,並加強與警政單位橫向聯繫。
(三)全面禁止電子煙:不肖業者將依托咪酯添加進電子煙油,行政院已於 113 年 11 月 27 日公告依托咪酯類列為二級毒品列管,請各校加強宣導,防止該毒品危害校園。
(四)慎防不法分子利用 12 歲以下兒童運送毒品:加強宣導國小教職人員及家長留意不法分子利用 12 歲以下兒童擔任小蜜蜂運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