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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宜蓁 - 人事室 | 2021-03-30 | 點閱數: 203

教育局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參考附件修正後規定

  •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100325.pdf
    1) 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1100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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