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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宜蓁 - 人事室 | 2022-07-07 | 點閱數: 129

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 來文-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PDF
    1) 來文-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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