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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晶翔 - 人事室 | 2024-06-03 | 點閱數: 115

基於提供學生良好受教品質之正向立場,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准予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代理教師,得利用「無課務時段」 參加在職進修,有關「無課務時段」之定義、在職進修之時數、假別及在職進修之資格、條件及程序,請參閱檢附電子檔。

  • 附件:教育部 函.PDF
    1) 附件:教育部 函.PDF
  • 附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
    2) 附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PDF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3)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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